2010/09/06

錢從哪裡來,又往哪裡去?

人做一件事情有沒有意義,或是有什麼意義,常常不是自己說了算的。人是社會的動物,除非跟梭羅一樣到荒郊隱居, 不然一個人的價值與貢獻,往往是要透過集體而長期的評價,才算完成。

過去的生活跟工作經驗很多都跟學術研究有關,也有不少這個圈子裡的朋友。但是很有趣的是,有一個很根本的問題,台灣這個圈子裡的人似乎都視而不見:學術研究對社會的貢獻是什麼?為什麼政府就應該要給你更多的錢?

錢是一種資源,在一個社會裡,有來源(source),也有消耗(sink),這對任何一個封閉的系統來說都是如此。


學術研究,基本上是國家財政的「消耗」,它的結果很難直接對於政府的財務造成回饋(也就是轉換成「來源」)。常識告訴我們,任何一個系統想要持續運作,「消耗」都不能大過於「來源」,否則入不敷出,卯食寅糧,必然無以為繼。因此,學術研究受到政府補助的程度,必然是受到國家財政狀況的限制,不可能永無止境。

此外,資源的分配有排擠的效果,政府多撥一億給學術研究單位,相對的就必須從其他支出中刪減一億(這裡必須假設政府不會過度舉債,不然自己愛印多少鈔票其實是沒有限制的),而這些被刪減的預算項目是不是就比較「不重要」,似乎也沒有什麼人在關心。

那麼,財政的來源是什麼?顯而易見的就是稅收 。這個稅收的來源,主要並不是各級公務人員、學術研究單位員工繳的所得稅(除非人人繳100%),而是國家在種種經濟活動的營利過程當中收取規費。也就是說,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活動越是蓬勃,該地區的政府就有越充裕的財政,這也是各國政府為什麼要從事基礎建設,提高行政跟法律的效率,並且執法維護秩序:有了利於經濟活動的環境,政府才會有更多的資源來從事其他的用途。

因此,經濟與商業活動,基本上才是國家財政的主要來源。

囉唆了一堆,其實是要鋪陳一個邏輯:從經濟的觀點來看,做學術研究其實是拿政府稅收來作自己喜歡做、感興趣的事情,而且做出了什麼成果之後,榮譽跟利益都歸於個人;相對而言,從事各行各業的普羅大眾,以及創造利潤、提供就業的大中小企業,是貢獻政府稅收的主要功臣,這些人因為種種原因,沒有躲在象牙塔的保護之下,汲汲營營,流血流汗,賣命的在過日子,沒有成就豐功偉業就是「一事無成」,成就了一番功績又算是「台灣之恥」,所謂的「吃人夠夠」,莫過於是。(這樣應該很清楚是在袒護誰了 XD )

從事學術研究工作的人,是不是工作上兢兢業業,是不是自律如臨深履薄,一般來說外人無從得知。但是,對這些供給自己資源的廣大群眾心懷感恩,在資源的運用上向資源提供者負責,應該是基本要有的心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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